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09-04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计价要求:2、本工程按一般计税方法,按综合单价计价模式进行报价,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
提问2:桃坪河宿舍屋面防水层拆除及新铺项在清单里面有体现但在对应图纸里面没有表述,需确认此项是否存在。
回答:经确认此项在图纸中存在,图纸编号为7-2。
本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夷兴大道112号
联系人:谭培炎
电话:0717-****6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试验区发展大道186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话:18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