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采购电动警用巡逻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资金,比选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加急标书代写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采购8座电动警用巡逻车两辆
预算金额:140000元
最高限价:140000元
供货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4日至08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联系**日尚****公司或在**市**大街866号3楼317室获取比选文件。
4.2 其他说明:参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上资格要求条件并提供资料一套,包括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b.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持以上资料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
4.3 文件发售,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9 日0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市信都区**大街866号三楼317室。加急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县东良乡唐庄
联系人:褚先生
电话:0319-****182
比选代理:**日尚****公司
地址:**市****少年宫南侧74号2号楼101室
联系人:张腾超
电话:156****6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