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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双5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005
地址:**县乔庄镇文化路6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双5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 | 竹园镇黄沙村六组 | **** | **欣****公司 | **双5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项目代码:〔2212-510822 -04-01-147934〕FGQB-0332号),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双 5 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设2座炸药库(单库最大储存量4.92t)、1座雷管库(最大储存量2万发)及配套值班室、消防设施等。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本次属补办环评。 | (一)项目已建成,未发现施工期遗留环境问题。 (二)强化生态保护。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优先保护单元,结合实际建设情况,识别现有问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并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政府、相关公司间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储备相应的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切实有效防范环境风险,避免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