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6-09-03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无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磐基﹒樾秀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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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查审批磐基﹒樾秀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宁磐字〔2026〕08号)已收悉。我局组织对《磐基﹒樾秀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磐基﹒樾秀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回族自治区**市**县境内。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3座、住宅楼11座、商业楼2座,建设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工作用房、老年活动用房、警务室、地上车库、托育服务设施等各1处;配套建设小区道路、地下车库、地下人防设施、地下设备用房、地下储藏室等。
项目总占地7.82h㎡,其中永久占地5.02h㎡,临时占地2.8h㎡,占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开挖总量11.83万m3,回填总量11.83万m3,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000万元。项目于2026年5月开工,计划于2028年5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82h㎡。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时段。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77.88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7.82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监测方案,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按规定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公司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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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