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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示范区D6(溪头镇、上洋镇、沙扒镇连接线)风貌示范带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评审前公示:
1.海域使用申请人:**县半岛****公司
2.编制主体名称:******公司
3.公示期限: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7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公众意见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限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海洋规划与经济科技股)
地址:**县桥平一路福祥二街1号
邮编:529800
联系电话:0662-****965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见附件
附件:(公示稿)******示范区D6(溪头镇、上洋镇、沙扒镇连接线)风貌示范带驿站基础设施项目海域使用论 证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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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