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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公司****砂厂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索引号:**** 分 类:国土**、能源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时效性:有效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砂厂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公司****砂厂项目
二、项目概况
****公司****砂厂项目拟用海区位于****经济开发区春**村,小铲滩码头北侧**地块,毗邻洋浦港区改扩建工程疏浚物堆放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原料砂净化车间、1座污泥处理间、2座门卫及构筑物工程(**池、调节池、循环水池、废水池等地下构筑物),室外配套厂区道路、绿化、****停车场、临时堆场以及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次论证的主要内容为尾水排放工程涉海部分,尾水排放管道长度220m,废水日排放量为0.64万m3。项目用海类型为其他用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和取、排水口,项目申请用海面积2.9696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3年。项目占用人工岸线20.42米。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优岛****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网络链接:****砂厂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
联系地址:**市那大镇中兴大道24号街区 (邮编:571799)
联系人:麦贤豪
联系电话:0898-****2616
Email:****@qq.com
七、公众意见受理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