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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风电场、**县环保机制木炭加工生产项目、**市**区毕乐涂料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后公告
2026-09-04
公示内容: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2009]6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2010]201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风电场、**县环保机制木炭加工生产项目、**市**区毕乐涂料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09月04日-2026年09月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857-****914
传真: 0857-****914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规划环评科(806室 )
邮编: 551700
附件(4)
165织金县岩风风电场.pdf下载预览
166赫章县环保机制木炭加工生产项目.pdf下载预览
168黔西市丰收村建材加工厂建设项目.pdf下载预览
167毕节市七星关区毕乐涂料建材生产线建设项目.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