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转征函〔2026〕330号
****政府:
你县2026年度第32批次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集体农用地0.1224公顷(耕地)。
二、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县根据产业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