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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生猪屠宰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生猪屠宰部分)
建设地点:**省黔南州**县涟江街道七里冲四公里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及规模:****屠宰场进行验收,因此建****屠宰场。本次生猪屠宰提质改造扩建主要在现有厂址范围内新增1条生猪屠宰生产线(平均每天417头)、冷冻库等,配套新增相关屠宰设施设备,与原屠宰生产线横向并排布置;并在屠宰车间外原地磅处**一间低温冷库间,进行生猪低温分割,原分割车间处旁利用原有闲置库房**一间冷库,同时厂区取消使用消毒池,全部建设为喷雾消毒,全厂扩建完成后建成年屠宰生猪15****屠宰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2026年10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胡总/158****815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