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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业酸性废水无钠硫化改造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业酸性废水无钠硫化改造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市易****园区大椿树片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处理站南侧区域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1170m2。本次改建主要内容主要为:**1套水电解制氢系统、1套硫化氢合成系统、1套酸性废水无钠硫化系统,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系统、硫磺仓库和公辅设施,污酸处理站的现有的污酸原液贮槽、浓密机、压滤机及除害塔等设施均利旧用。
公示时间:2026年9月04日至2026年10月0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82****967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