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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评估法 |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2款、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户名“****中心有限公司”修改为“****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修改为“****银行****公司**支行”。 二、回答投标人提问 1、建议招标负责人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答:以招标负责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返聘合同、退休证明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 答: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要求提供相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按不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处理。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