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李庄镇毕大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就******区李庄镇毕大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李庄镇毕大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2026〕534 号
3、采购项目编号:商梁财采磋-2026-6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控制价:****403.61元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于2026年8月21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2026年9月2日
2、磋商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磋商小组名单:刘艳涛(业主代表),李兰英(组长),王翠华
四、磋商结果
经****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 交 价:****000元;大写:贰佰伍拾玖万元整
注册地址:****示范区中州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相府1号楼米兰国际13楼
五、主要成交标的
| 工程类 |
| 名称:******区李庄镇毕大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施工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郭明周; 执业证书信息: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141********04127; |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河****公司因唱标项质保期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9条磋商响应文件构成(9.3款唱标项为开标过程中生成开标记录表显示内容,供应商应确保唱标项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如唱标项内容没有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导致磋商无效。
七、供应商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主观因素评分:45.33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5.33分;
2、投标单位:****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4.34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25.08分;最终得分:79.42分;
3、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4.33分;客观因素评分:7分;投标报价算分:27.92分;最终得分:79.25分;
4、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34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25.44分;最终得分:77.78分;
5、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2.66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25.88分;最终得分:77.54分;
6、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1.99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25.24分;最终得分:77.23分;
7、投标单位:******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1.34分;客观因素评分:10分;投标报价算分:25.81分;最终得分:77.15分;
8、投标单位:纵横****公司;主观因素评分:29.99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24.76分;最终得分:62.75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协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27900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该项目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地址:****园区李庄乡李庄村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8779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示范区**大道与文化路向西 200 米**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135****3037
监督单位:****财政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0-****366
地 址:****园区果园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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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