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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刘先生、林先生 |
| 采购方式 公开/邀请招标 | 联系电话 0592-****652 |
采购包1:
| **** | **市**区观日路44号信息港大厦701 | 2,299,800.00元 | 99.63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治理及配套中台建设项目 | 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第2章 标的说明一览表 | 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第2章 标的说明一览表 | 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交付使用,其中包含三个月试运行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第2章 标的说明一览表 | 2,299,8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志华 |
| 评审专家: | 庄东州 、 郭玲玲 、 林建国 、 林秋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基数≤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开户银行:****门市**北支行;帐号:351********052507266。d.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数据治理及配套中台建设项目:2.285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门市**区火炬路56-58****广场
联系方式:0592-****93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408****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0592-****65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林先生
电话:05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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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