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标段有关答疑回复如下:
问题1:关于业绩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是需要提供整套施工合同扫描件还是只需要提供合同中合同协议书部分即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业绩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是需要提供整套施工合同扫描件还是只需要提供合同中合同协议书部分即可。标书代写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分标准表中业绩证明材料“②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整套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合同中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部分均可,须体现评审因素。标书代写
问题2:关于招标文件业绩评审要求:提供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必须具备市级验收报告认为该条款设置不合理,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请招标人对该条款予以修改或澄清。
答:根据农业农村部农建发〔2021〕5号文件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中第一章第四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问题3: 1、我单位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是否予以认可2、我单位提供的业绩竣工资料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施工单位五方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否予以认可
答:1、不认可。2、高标准农田项目需提供市级验收报告。
问题4:我单位****协会颁发的质量员证书代替质检员可以吗
答:认可。
补充说明:现对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③市级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进行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文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区域项目竣工验收及相关工作。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高标准农田项目,须提供市级验收报告;若提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千亿斤粮食施工业绩;提供市级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均可。
招标人:********乡村**局)
地址:**县幸福东路农业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雷
电 话:0550-****2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滁****经济开发区双创产业园B座7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轩迎春
电 话:188****9645
日期: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