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安装及运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基地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安装及运维,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基地光伏电站项目施工安装及运维
2.2 工程建设地点:姬堂停车场、大洲车辆段闲置地块、**车辆段、邓村车辆段、镇龙车辆段、象岭停车场共6****电站。
2.3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标段一:施工安装+运维,姬堂停车场、****车辆段闲置地块3****电站,光伏装机容量为13.35MW,包含所有设备(除组件、逆变器及光伏运控系统外)和材料采购、建筑安****电站系统设备安装、屋面防水工程、屋面除锈工程、厂区绿化修复工程、屋面防护工程等)、电力系统接入、项目管理、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调试、验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并且于****公司并网验收后,负责电站系统运维五年,包括日常巡视巡检、组件清洗(每年不少于3次)、计量表抄表、设备故障维修、配合地铁供电系统检修倒闸操作、安全检查及整改等工作。运维工作参考《分布式光伏项目运维用户需求书》执行。
标段二:施工安装+运维,镇龙车辆段、****车辆段3****电站,光伏装机容量为12.83MW,包含所有设备(除组件、逆变器及光伏运控系统外)和材料采购、建筑安****电站系统设备安装、屋面防水工程、屋面除锈工程、厂区绿化修复工程、屋面防护工程等)、电力系统接入、项目管理、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调试、验收(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并且于****公司并网验收后,负责电站系统运维五年,包括日常巡视巡检、组件清洗(每年不少于3次)、计量表抄表、设备故障维修、配合地铁供电系统检修倒闸操作、安全检查及整改等工作。运维工作参考《分布式光伏项目运维用户需求书》执行。
2.4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 2376.9万元 。
标段二: 2001.6万元 。
2.5 施工计划工期: 施工安装工期为180天(开始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6 运维年限: 5年(于****公司并网验收后开始计算)
2.7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以兼中。
本****停车场、大洲车辆段闲置地块、**车辆段、邓村车辆段、镇龙车辆段、象岭停车场共6****电站的设备施工及运维的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级别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级别资质;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3.3投标人近5年内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满足以下,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的业绩均可):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一个装机容量5MW****电站的施工业绩,并应提供供货合同的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的施工业绩,并应提供合同的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电站运维或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运维项目业绩,并应提供运维合同的复印件。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标书代写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且应明确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三)。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3.1款要求。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各方均需盖章外,投标登记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再次按本公告上述第3.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且须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中标候选人排名次序选择余下中标候选人中排序最高的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9 月 4 日至 2026 年 9 月 11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至 16 (**时间,下同),在城轨采购网购买招标文件。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登记前需在城轨采购网(www.****.com)注册并加盟会员(具体详见城轨采购网注册及加盟会员相关指引)。
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报名时间。如**后仍无法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招标。
4.4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 年 9 月 24 日 15 时 10 分--2026 年 9 月 24 日 15 时 4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区花地大道中66****广场**26****中心开标 1 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如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公告发布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网址:http://www.****.com)、****公司网(网址: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gcg.****.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城轨采购网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北二路129号 地 址:**市**区环市西路204大院
地铁设计大厦
联 系 人: 高工 联 系 人: 江工
电 话: 180****6873 电 话: 188****6118
异议受理部门:****
地 址:**市**区**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159****2539
招标监督机构: ****
地 址:**市**区**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
电 话: 159****2539
8.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9.其他(1)各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2)同一投标人如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3)2个标段同时进行开标、评标,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依次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一中标候选人,金额较低标段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一中标候选人。任一投标人****一中标候选人后,则在其它标段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4)如****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另一个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5)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6)若某一标段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另一个标段评审。若本项目所有标段所有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4名或通过响应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4名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项目不设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投标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159****2539
地址:**市**区**北二路129号地铁设计大厦
(9)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施工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城轨采购网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5)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按照招标公告第三条第5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
(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我方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我方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我方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 ****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方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公司担保真实、有效。
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以城轨采购网比对结果为准。
附件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 1 |
****公司****公司 |
| 2 |
******公司****公司 |
| 3 |
翰威特****公司****公司****公司 |
| 4 |
******公司****公司 |
| 5 |
**市定江康宇有色****公司****公司 |
| 6 |
**华群****公司****公司 |
| 7 |
**市财峰****公司****公司 |
| 8 |
广****公司****公司 |
| 9 |
**市****公司****公司 |
| 10 |
**市**区大自然摄影冲****公司 |
| 11 |
星展****公司****公司 |
| 12 |
****集团有限****公司(暂定) |
| 13 |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04914)(暂定) |
| 14 |
****公司****公司(暂定) |
| 15 |
段宝杰(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京111****26638)(暂定) |
| 16 |
****工程局有限****公司(暂定) |
| 17 |
念冬(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5********02246)(暂定) |
| 18 |
**中****公司****公司(暂定) |
| 19 |
朱光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3217)(暂定) |
注:
1.****公司门户网站及****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2.招标评审当天应更新一次,评委小组评审时以当天最新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