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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监理补充通知(1)
各供应商:
****中心监理补充通知如下:
1、监理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2.5(5)条修改为:施工承包人提交结算书后,监理人应在30天内审核完成,若非施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每拖延一天处以 100 元的违约金。
2、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城发集团将对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动态检查,并按相应管理制度进行记分和处罚,监理单位须配合执行。
3、询比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1)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询比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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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工程****公司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