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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卫报〔2026〕2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扩大县域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水平的需要,原则同意建****服务中心项目。
二、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县同乐新区尚园南侧。
六、主要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3738.47㎡,**一栋4****中心,建筑占地面积1302㎡,总建筑面积4400㎡,设120个托位,主要包含婴幼儿托育服务用房、托育人员培训用房、婴幼儿早期发展培训用房、配套用房等功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及智能化工程、通风工程、绿色建筑增量等,以及挡土墙、道路及场地平整、绿化、外接水电气工程、变配电系统、室外安防工程、停车场等配套工程。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20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42.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45万元,预备费253.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