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30995号 ) ****一批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 ||
| **** | 监测编号GR2026DL****646 | |
| 2,000.10 元/吨 | ||
| 2026-09-04 | 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7 | |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废旧物资 | |
| 转让标的为****一批报废车辆,整体转让。标的完整性、种类、数量、重量、品质、材质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 ||
| 2026年9月14日及2026年9月15日,上午9:30,辽****开发区**南街1号。 | ||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是 | |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周期数:999 个, 延牌周期:3 个工作日。 | ||
| 报废车辆 | 计量单位吨 | ||
| 数量 | -- |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或报废机动车拆解。 2、意向受让方须持有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相关指定部门颁发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经营范围应明确涵盖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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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转让标的无共有、抵押、质押、出租、第三方占用情形或设置他项权利; 2.本次挂牌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3.依据评估报告显示:转让标的为已生产完成的车辆,均位于****位于**的厂区内,因标的车辆无上牌手续,露天停放,且氢能源车辆尚未普及,无法正常上路行驶,转让方已办理了报废处置审批手续,****物资处理。该标的转让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0.20001万元/吨,预估重量约为10.07吨,具体结算重量以实际交接过磅称重的重量为准。受让方应缴纳的预付货款按照成交单价乘以预估重量10.07吨预缴纳,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最终结算价款根据标的实际交接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与****办理成交款多退少补事宜(多退少补)。****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及e汽购平台收取的平台竞价佣金依据预缴纳的预付货款预先支付,最终结算价款依据最终结算价款多退少补。 4.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与转让方与****无关。 5.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在e汽购平台(网址:https://eqg.****.cn/)报名时须预缴人民币0.1万元/标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外剩余平台竞价佣金支付至平台指**算账户,若未按相关要求交纳平台竞价佣金的,平台将不予出具竞价结果。其他意向受让方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由平台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6.本项目报价方式为通过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平台公告(网址:https://eqg.****.cn/)执行。 7.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3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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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⑴在****网站(www.****.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⑵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指**算账户。****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指**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3)本项目报价采取通过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的方式,通过向****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平台网络竞价活动,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e汽购平台公告(网址:https://eqg.****.cn/)执行。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报名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万元。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的;②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注销及向转让方出具接收、报废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的;③受让方在资产拆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补缴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⑥根据标的物实际交接数量/重量计算,受让方预缴纳的货款不足,并拒绝补足交纳的。 6、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在收到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签订《项目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受让转让标的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次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2)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3)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4)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资产所有单位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归资产所有单位所有。 (5)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须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确认平台网络竞价底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网络竞价平台公告执行。 (6)同意本项目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网络竞价平台公告执行。 (7)同意本项目在获得****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方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未按要求办理确认成交后的合同签订、款项交纳或放弃受让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将除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外其余平台竞价佣金一次性支付至e汽购平台指**算账户,并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转让方平台竞价佣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与资产所有单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9)同意与资产所有单位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10)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交纳完毕后,在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转让方通知进场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注销,并负责向转让方出具接收、报废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期间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吊装、运输等)、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1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完成报废车辆的拆解、注销,并向转让方出具接收、报废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由****在收到经转让方签订《项目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2)同意如因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受让资格等)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转让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13)同意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在e汽购平台(网址:https://eqg.****.cn/)报名时须预缴人民币0.1万元/标的,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外剩余平台竞价佣金支付至平台指**算账户,若未按相关要求交纳平台竞价佣金的,平台将不予出具竞价结果。其他意向受让方预缴的人民币0.1万元,由平台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14)同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通过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e汽购平台网络竞价平台公告(网址:https://eqg.****.cn/)执行。 (15)知晓并同意转让标的为已生产完成的车辆,均位于****位于**的厂区内,因标的车辆无上牌手续,露天停放,且氢能源车辆尚未普及,无法正常上路行驶,转让方已办理了报废处置审批手续,****物资处理。该标的转让底价为增值税含税价0.20001万元/吨,预估重量约为10.07吨,具体结算重量以实际交接过磅称重的重量为准。受让方应缴纳的预付货款按照成交单价乘以预估重量10.07吨预缴纳,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指**算账户。最终结算价款根据标的实际交接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与****办理成交款多退少补事宜(多退少补)。****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及e汽购平台收取的平台竞价佣金依据预缴纳的预付货款预先支付,最终结算价款依据最终结算价款多退少补。 (16)知晓并同意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与转让方与****无关。 (17)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8)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8.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对标的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信息披露公告所载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标的资产交割及交接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9.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自愿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及****有权按照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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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0411-****0522、134****0640(工作日8:30-17:00) | |
| 其他方式 | ||
|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平台网络竞价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须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确认平台网络竞价底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网络竞价平台公告执行;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平台网络竞价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网络竞价平台公告执行。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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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否 | ||
| 不涉及 | ||
| 6,000.00元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转让方及****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平台网络竞价程序的; ③在获得****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方在平台网络竞价阶段均未报价并获得有效报价的; 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平台竞价佣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相关交易文件、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或其他成交确认文件约定支付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其他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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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支付 | ||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固定金额万元 | ||
| 大交所代收取 | ||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的;②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报废车辆拆解、注销及向转让方出具接收、报废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的;③受让方在资产拆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补缴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⑥根据标的物实际交接数量/重量计算,受让方预缴纳的货款不足,并拒绝补足交纳的。 | ||
| 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在收到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签订《项目验收单》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 **** | ||
| 912********373064F | 所在地区**省/**市 | |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 辽****开发区**南街1号 | 经营规模微型 |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
|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 | 金融分类||
| 股东会决议 | ||
| 夏女士 | 报名电话0411-****1239 | |
| 网上报名地址 | www.****.cn | |
| **市**区东北北路101号,****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