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目标,进一步为全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注入科技和人才支撑动力,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长****试验示范场所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2个。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试验示范场所
1.申报范围:**区范围内现有****示范场所或农业企业、农民专业**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建****基地。
2.基础条件:场所所属单位工商注册地为**区;场所应具备推广**区域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试验示范的基础能力,能积极配合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场所相对集中连片且统一管理,核心面积达50亩以上;场所土地流转合同有效期限不少于1年;场所所属单位具备资金自筹能力。
3.履行义务:制定场所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具体实施方案并完成实施,详见****《关于推介发布**区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3.5万元;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常态化联系农户不少于10户;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3场(次)以上,邀请不少于10个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做好正规票据和支付凭证及合同、技术指导培训照片、关键技术实施过程影像资料及成效等相关佐证支撑材料留档备查;完成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具体任务以协议约定为准。
4.享有权利:完成实施方案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场所所属单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场所所属单位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指导。
5.申报材料:申报表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流转合同、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申报范围:**区范围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高素质农民、“土专家”“田秀才”等,农业职业经理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优先。
2.基础条件: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积极配合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等试验示范工作;具备资金自筹能力。
3.履行义务:制定主体农业主导品种或主推技术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实施,详见****《关于推介发布**区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7万元;与区农业农村局签订技术示范协议;做好正规票据和支付凭证及合同、技术指导培训照片、关键技术实施过程影像资料及成效等相关佐证支撑材料留档备查;完成验收反馈问题整改。具体任务以协议约定为准。
4.享有权利:完成实施方案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2万元;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指导。
5.申报材料:申报表,身份证、生产场地(办公场所、农业设施设备)照片、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本人签字按手印)。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凡有意报名者,携带申报材料到所在镇(街道)报名。
(二)初核。镇(街道)核实申报主体材料真实性,择优推荐并排序,****农业农村局。
(三)复核。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四)终审。经专家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后,报区农业农村局最终审定。
(五)公示。区****基地、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六)确定实施主体。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实施主体。
(七)签订合同。由区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00时前,逾期不再受理。标书代写
(二)联系方式。**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9楼904,****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4031。
附件:下载1.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试验示范场所申报表
下载2.2026年**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下载4.关于推介发布**区2026年度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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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