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十里铺村、鼓城村、塔上村、杨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镇十里铺村位于村西南(地块1:**十里铺村地,西至十里铺村地,南至十里铺村地,北至十里铺村地)的土地。
拟征收**镇鼓城村位于村西北(地块2:**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3:**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4:**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5:**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6:**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7:**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8:**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9:**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地块10:**鼓城村地,西至鼓城村地,南至鼓城村地,北至鼓城村地)的土地。
拟征收**镇塔上村位于村北、村东(地块11:**塔上村地,西至塔上村地,南至塔上村地,北至塔上村地;地块12:**塔上村地,西至塔上村地,南至塔上村地,北至塔上村地;地块13:**塔上村地,西至塔上村地,南至塔上村地,北至塔上村地;地块16:**塔上村地,西至塔上村地,南至塔上村地,北至塔上村地)的土地。
拟征收**镇杨家庄村位于村西(地块14:**杨家庄村地,西至杨家庄村地,南至杨家庄村地,北至杨家庄村地;地块15:**杨家庄村地,西至杨家庄村地,南至杨家庄村地,北至杨家庄村地)的土地。
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委员会关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13〕556号),用于**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镇十里铺村土地0.5191公顷,其中农用地0.5191公顷(其中耕地0.3867公顷)、拟征收**镇鼓城村土地0.0506公顷,其中农用地0.0505公顷(其中耕地0.0170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拟征收**镇塔上村土地0.02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243公顷(其中耕地0.0056公顷)、拟征收**镇杨家庄村土地0.0114公顷,其中农用地0.0114公顷(其中耕地0.0014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共0.605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镇十里铺村为142.5万元/公顷(9.5万元/亩);**镇鼓城村、塔上村、杨家庄村为157.5万元/公顷(10.5万元/亩),共计87.564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其他地上附着物根据《**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资产确权工作政策指引》依程序处置到位。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按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水利厅关于我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等级的说明》和2021年12月21日******保障厅印发的《情况说明》文件,**市****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市段)属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暂不收取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村委会、****村委会、****村委会、****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5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树清 联系电话:0311-****2167
地 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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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