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侯营镇孙克胜村集体林木所有权转让 | ||
| **** | 项目类型林权 | |
| **省/**市/**区/侯营镇/**区侯****经济**社 | 详细地址**区侯营镇孙克胜村 | |
| 林业, | 土地类型林木所有权 | |
| 0亩 | 是否再次流转否 | |
| 出租 | 流转年数年 | |
| 2026-09-04 08:30:00 至 2026-09-10 17:30:00 | ||
| 否 | ||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
| 东:, 南:, 西:, 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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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处置的法桐树约140棵,位于孙克胜村,树木直径约25cm-40cm不等,具体以树木实际现状为准,报名前去现场踏勘测算,报名视为认可,标的查看人:吕先生,联系方式:159****0696。 2.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作业过程中,受让方应保持道路畅通,如需长时间占用道路,须经转让方同意,且在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路面恢复道路畅通。采伐或运输时如需另开设道路,须事先征得转让方同意。 3.报名时意向方需在采伐完毕后,由受让方负责清理场地,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交易中心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受让方。 4.受让方为此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作业人员上岗前需经过严格培训且具备足够胜任此项工作的安全生产常识,不得违法违规操作,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作业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给第三方造成财产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方违约。 6.凡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转让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其他任何交易条件以公告信息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风险提示: 1. 处置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处置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市****交易中心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市****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处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方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意向方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市****交易中心和出租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5000元整,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公司 开户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 账 号:8661 2004 1014 2101 9233 0004 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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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12000元 | 保证金5000元 | |
| 一次性支付 | ||
| 在线支付:****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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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经理 | 联系人电话135****4080 |
| 联系人传真 |
| 暂无数据 |
|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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