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县、**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采购(招标编号:****), 于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在****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 标包划分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含税投标报价(折扣) | |
| 生鲜食材 | 食堂百货 | |||
| 标段1:**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93% | 9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廉勤食****公司 | 85% | 80% | |
| 标段2:**县支行食堂食材供应与配送服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84% | 7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场****公司 | 87% | 86% | |
公示期: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2****0213。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 (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 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 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①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②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com/);(www.****.cn);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n)。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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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