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奥体院区综合楼一楼大厅咖啡吧及茶亭院区内、****超市场地出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5日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采购包1“商务项”: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业绩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的得2分, 满分6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业绩 |
6.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的得2分, 满分6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2、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采购包1“商务项”: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信息保密承诺 |
3.00 |
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服务过程获取的客户信息、消费记录等信息,绝不用于本项目外的任何商业目的,发生任何信息泄露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如中标应按承诺内容履约,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 |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采购包2“商务项”: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业绩 |
3.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的得2分, 满分6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现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业绩 |
6.0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取得本项目同类的业绩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业绩项目的得2分, 满分6分。须提供中标或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或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给予计分。标书代写 |
4、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采购包2“商务项”:
|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 信息保密承诺 |
3.00 |
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服务过程获取的客户信息、消费记录等信息,绝不用于本项目外的任何商业目的,发生任何信息泄露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的得3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如中标应按承诺内容履约,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可以单方面取消合同。 |
其他内容不变。
无。
1.采购人:****
地址:**市**区茶中路2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91-****1077
2.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五四路19号国泰大厦五层
联系人:林键、**霞、陈峰
联系电话:0591-****3605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