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路桐汭大厦18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路桐汭大厦12楼 | |
| 项目名称 | **市叠翠苑安置小区6号楼、9号楼精装修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0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屯光大道16号绿地**壹号S5幢A309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陆仟陆佰零伍元零玖分(****605.09元) | |
| 工期:1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8.66分 | |
| 项目负责人:朱志邦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1261、皖**B(2019)****34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高新区亩均效能提升建设(二期)项目--高新投宿舍(原豪威宿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区红色文化****基地(二期)建设工程--红色****基地装饰工程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县何湾镇**村88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叁拾伍万伍仟肆佰叁拾叁元零捌分(****433.08元) | |
| 工期:1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8.64分 | |
| 项目负责人:杨小龙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03255、皖**B(2021)****166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中心装饰工程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装饰工程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区飞彩街****商铺1-2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叁拾肆万玖仟柒佰柒拾捌元整(****778.00元) | |
| 工期:135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8.63分 | |
| 项目负责人:夏辉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234********16431、皖**B(2021)****422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中心、****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EPC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中心、****停车场建设工程项目(装修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EPC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司: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社保证明无法正常显示,不符合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不符合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资质证书中未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符合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公司: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不能体现“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清单”证明,不符合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金****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符,不符合主要资格评审条件,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7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772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77****35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