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办公及公寓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其********酒店办公及公寓项目电梯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酒店办公及公寓项目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范围:完成********酒店办公及公寓项目电梯维保等服务。
2、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9.3万元(53.1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服务周期:三年(具体维保开始时间,以现场电梯验收合格并签发指令单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 级证书(有效期内)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A2级及以上证书;
(6)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2026年9月4日
招标文件****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免费下载
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6年9月 10 日12: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或交到****,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http://ggzyjyzx.****.cn/jdfzx/gqcgcggg/lm_list.shtml) ”网站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人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9月10日12:00前(**时间)前送达****,澄清要求书面文件应符合国企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9月24日14:00(**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投标文件接收人:许培琛
七、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标书代写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
收款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21********010****0430
特别提醒:1、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采用纸质版保函(保单)、本票、汇票、支票等递交方式的,开标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保单等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地址:**市**区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许培琛 电话:****1819
地址:**市**区**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
2026年9月4日
********酒店办公及公寓项目电梯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文件(9.4重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