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清城颐康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清远-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6-09-04 16: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道107****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506

传 真:0763-****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扶贫试****织造厂办公楼首层、厂房首层、招待室西套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区扶贫试****织造厂办公楼首层、厂房首层、招待室西套,占地面积10320.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0.62平方米,主要设置内科、外科、妇科、检验科、心电图、B超、预防保健、中医科、五官科、理疗科、X光、手术室、养老科室等科室,共设置床位33张。项目建成后预计接待门诊病人15人次/天。

环评机构

**市****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处理站臭气、病原物生物气溶胶、酒精挥发气体等,污水处理站池体应密闭加盖,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次性输液器、乳胶手套、一次性注射器、采血管、一次性输血器、纱布、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