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市**区长虹东路片区城市排水防涝项目(一期)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131号
联系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0773-****2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公司地址:****市**区**路18号
联系人:毛崇文、李鹏宇、梁碧云、杨红东,崔婧、方莹、彭冬梅
联系电话:0773-****998
六、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
七、招标文件中补遗事项及更正内容: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原内容 |
修改后的内容 |
| 1. |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的“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 1+N 模式:①1 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 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市的施工企业;②1 为注册地在**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 为施工企业。(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 认定。3./) ......... |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 ”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 ......... |
| 2. |
《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N 模式:①1为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联合体主办单位控股且在**市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下属施工企业或者注册地在**市的施工企业;②1为注册地在**市的联合体主办单位,N为施工企业。 |
□不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 ”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变更内容的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