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关于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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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法定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0398-****991(行政审批大厅)




**市阳平镇

******公司

****公司

******公司**市金渠金矿为既有矿山,1989年3月1日,****以“豫环管字(89)第13号文”对该企业《**市金渠金矿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1991年11月20日,受****委托,****对该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1996年金渠**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金矿,**面积10.4487 km2,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6万t/a。

2001年后,矿山经过通过井下开拓系统改造及设备更新等方式,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提升至11.25万吨/年,

2018年10月**范****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退出换发了新采矿许可证,**面积由原来的10.4487km2缩减到4.6749km2。

2023年4月,委托地勘四院编制完成了《**省**市******公司****公司金矿**储量核实报告》。2023年10月,******公司编写了《******公司****公司金矿矿产**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本次工程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面积不变仍为4.6749km2,生产规模不变仍为11.25万吨/年。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洒水抑尘及机械通风,可有效控制井下粉尘及炮烟扩散。

地表废气:矿仓为全封闭;废石周转****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厂房内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系统,雾化面积覆盖整个厂房;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工业场地出入口设冲洗装置,定期对运矿道路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选用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新能源车辆;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

经废气防治措施治理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标准。。

(2)废水

矿井涌水经“平流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车辆冲洗、工业场地、废石周转场及运输道路降尘、绿化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950生活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降尘及绿化用水;1250、1168、1118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肥田。在落实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以做到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运营期废石全部供给灵****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装后暂存于配套选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市广源****公司安全处置,无二次污染风险。

(4)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公司小文峪岭金矿

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市豫灵镇

******公司

****公司

******公司小文峪岭金矿为既有矿山,现有工程于2009年10月****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09]347号)。2018年1月16日******公司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了自主验收公示信息完成了自主验收。考虑生产规模与储量规模的适配性,建设单位研究决定将矿山由3.0万吨/年扩大为9.0万吨/年。因**东部区域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对**范围进行了调整,将重叠部分区域进行了扣除,调整后**面积为8.3591km2,生产规模为9万吨/年。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履行处罚手续且目前停工整改。

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洒水抑尘等,可有效控制井下粉尘及炮烟扩散。

地表废气:矿(废)石周转****结构厂房,地面硬化,安装硬质门,厂房内部安装1套雾化喷淋系统,雾化面积覆盖整个厂房;运输车辆加盖帆布、工业场地出入口设冲洗装置,定期对运矿道路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运输扬尘;运输车辆选用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或新能源车辆;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经废气防治措施治理后,颗粒物、CO、NOx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排放标准。

(2)废水

矿井涌水经“混合絮凝+斜板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车辆冲洗、工业场地、矿(废)石周转场及运输道路降尘、绿化及选厂生产补充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PD600、PD570、PD630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降尘及绿化用水;PD700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肥田。在落实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水可以做到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运营期前6个月废石全部供给灵****公司作为生产原料综合利用,后期生产期废石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压滤后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装后分别暂存于PD570、PD600和PD630各场地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市广源****公司安全处置,无二次污染风险。

(4)噪声

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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