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公司新能源高架桥作业车辆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9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公司新能源高架桥作业车辆采购询比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询比文件补充
本项目询比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业主提示补充以下内容“4.因本项目需求紧急,中标人如无法在2026年9月25日前交付全部车辆的,则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招标需求中同等数量和规格要求,且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作为替代,以保证招标人使用。提供替代车辆不免除中标人交付本合同约定新车的根本合同义务,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新车的交付。若中标人未能在2026年9月25日前提供替代车辆或未能在该后续期限内完成新车交付,应对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询比文件修改
1.本项目询比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三、货物指标要求——技术参数表修改,最终版技术参数表随本答疑同步发放,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2.本项目询比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3.供货及安装期限内容修改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天”
3.本项目询比文件中第五章 合同——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质量保证期——2.质量保证期内容修改为“自甲方对乙方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3年,新能源车辆三电系统质保8年。”
三、项目延期
1.原询比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9月11日14:00”。标书代写
2.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9月11日14:00”。标书代写
3.询比地点变更为:**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集团无开标室。标书代写
4.因本项目询比时间延期情况,投标****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询比时间为延期前的询比时间或者延期后的询比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与庐州大道**西南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1-****92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3055、****3831
2026年9月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
附件:****项目补疑1.pdf 附件:技术参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