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国土**、能源、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
| 名称: | 关****储备中心****工业园曹江园区CJ-2-10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9-04 | |
| 主题词: | |||
关****储备中心****工业园曹江园区CJ-2-10地块规划条件的公示
公示说明:
****储备中心申请出****工业园曹江园区CJ-2-10地块的规划条件。该地块分为两个子地块,其中CJ-2-10-A用地面积为48974.04平方米,CJ-2-10-B用地面积为73414.96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122389平方米。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附图):
CJ-2-10-A地块:1.用地面积:48974.04平方米;
2. 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3. 0.6≤容积率≤1.5;
4. 建筑系数≥40%;
5. 10%≤绿地率≤20%;
6. 建筑高度≤36米(局部限高45米)。
CJ-2-10-A地块:1.用地面积:73414.96平方米;
2. 性质:二类工业用地;
3. 0.6≤容积率≤1.5;
4. 建筑系数≥40%;
5. 10%≤绿地率≤20%;
6. 建筑高度≤36米(局部限高45米)。
退线要求:
建筑退线:北侧后退潘州大道北延线道路辅道红线20米及以上,东侧后退东达路道路红线6米及以上,南侧后退用地边界线6米及以上,西侧后退**路道路红线6米及以上,西北角、东北角后退用地红线切角20米及以上。沿A、B地块相邻地界两侧,各自退让要求为:南侧6米及以上,东侧4米及以上。
围墙退线:按规划要求,潘州大道北延线一侧若设围墙,应退让道路红线10米。由于需建设辅道形成喇叭口,因此退让道路红线为4.4-10米(详附图)。**路、东达路一侧若设围墙,退让不小于2米,且围墙宜采用通透式。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要求:
1.停车位配建要求:按《**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本规划用地所有配套服务设施用房均设于CJ-2-10-B地块内。
3.本地块内的高差处理,应优先采用生态放坡、绿化缓坡、台地绿化等自然、柔性的处理方式,避免采用生硬的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等工程化措施。高差处理方案应与场地景观设计一体化考虑,实现土方平衡、生态修复与景观美化的统一。
4.设****工园区特点,工业厂房主要为多层建筑,建筑立面采用竖向分隔为主,结合玻璃幕墙、金属材质等元素,融入绿色生态设计理念,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雨水回收系统等,****园区环境。
5.建筑以灰白色调为主,重点建筑点缀暖色调,结合坡度地形设计,整体和谐统一的基础上,与当地农产品特产色调相呼应。
6.A、B地块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各规划技术指标及配套设施可在设计方案中作出合理的布局调整,进行整合统一规划。本地块与相连地块之间的建筑红线、地下室退线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不作强制退缩。
7.须根据相关规范及文件的要求配套或预留移动通信、燃气等设施的建设空间、建设位置、容量及其配套**。
8.在自身用地范围内按国家、省有关规范及当地供电标准配置供电设施。
公示期限:
2026年9月4日至9月13日(共10天)
附注:
1、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镇政府(街道办)公示栏、政府公示网站。
2、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3、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查询网址:(http://www.****.cn/)。
5、联系电话:0668-****186。
****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