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6年9月3****环境局拟对**县大墅镇****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 年9 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审批的生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71-****9820
传真: 057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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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77****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 311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县大墅镇****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项目 | ****园区CA1606-02地块 | **** | **清雨****公司 | 拟投资9500万元,****工业园区CA1606-02地块建设50MW/100MWh独立电****电站,储能电站由16套3.125MWh电池预制舱、配套PCS升压一体机及110kV升压站组成,采用1500V直流液冷储能技术,具备调峰、AGC调频、应急备用、黑启动、新能源容量租赁多重功能,可统一接受电网调度,同步参与电量现货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1、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定文明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选用低噪声型的施工机械,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措施。 2、做好项目的电磁辐射和无线电干扰防护工作,电磁辐射防护标准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3、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处理厂深度处理。 4、合理进行项目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相应的防噪措施,并对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锂电池、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废旧锂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固废,须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主变压器基座周边须设置贮油坑,站内设事故油池,主变发生事故或设备检修时含油废水下渗至事故油坑,而后通过排油管道进入事故油池,事故废油和含油污水作为危险废物,须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事故油池、储能区域防渗满须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