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烟专〔2026〕3号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本行政检查计划适用于**区行政区域内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电子烟经营主体,覆盖****中队及片区,实现监管对象全纳入、监管范围无死角。
二、监管内容
(一)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
1.检查内容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合规性:许可证有效期、经营地址一致性、亮证经营、非法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等情况。
卷烟经营规范性:是否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是否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是否超范围经营、价格执行情况。
电子烟监管合规性:是否取得电子烟经营许可、是否销售非法电子烟产品、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未成年人保护措施落实:是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是否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其他日常合规事项:明码标价、仓储规范、物流寄递合规性等。
2.完成时限:全年常态化开展,按月度随机抽取计划执行。
3.抽取规则:信用等级A、B、C、D四类各占25%,默认按信用等级从低到高抽取,低等级户数不足时自动从上一等级补足。每月首个工作日发布当月计划,检查时段为发布日至当月末。严格执行涉企检查频次上限要求,同一零售户年度双随机抽查不超过规定频次,杜绝重复检查。
(二)专项监管
1.检查内容: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开展电子烟专项整治、无证经营专项排查、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校园周边零售户专项检查、物流寄递等专项检查。
2.完成时限:全年常态化开展,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计划执行。
(三)举报投诉核查
1.检查内容:针对12313烟草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收到的举报投诉,开展针对性核查。重点核查举报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包括无证经营、售假、向未成年人售烟、违规供货等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时限向举报人反馈核查结果。
2.完成时限:全年即时响应。
三、监管重点
(一)许可证管理方面
重点整治无证经营、许可证超期未延续、擅自变更经营地址、非法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等行为。强化许可证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失效、违法许可证。
(二)经营行为方面
严查销售假冒伪劣、走私卷烟,违规渠道进货,超范围经营电子烟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等风险区域零售户。
(三)未成年人保护方面
严格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要求,严查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督促零售户规范张贴警示标识,强化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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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