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40万件竹木餐厨用具产品技改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基本情况
****前****工艺厂,始建于1990年,2006年改建为****(以下简称“味老大”),位于**市**县横溪镇环镇南路5号,是一家集毛竹种植、加工、研发、销售、服务为一体的竹业龙头企业,主要产品有竹制菜板、竹筷、竹签、竹盒、竹制卫浴、茶托等10多个系列,2000多个品种。
2005年8月,企业申报了“年产3000万元竹制工艺品项目”,并于2005年8****环保局批复;2008年12月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仙环验(2008)13号),该项目运行中。
2008年4月,企业申报了“林木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并于2009年2****环保局批复(仙环建〔2009〕2号)。该项目未建,今后不再实施。
企业于2024年委托****编制了《****年产440万件竹木餐厨用具产品技改项目》,同年3****环境局**分局(台环建(仙)〔2024〕11号对项目进行批复同意本项目实施。。
企业新购置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等设备,利用大部分现有设备,建设年产440万件竹木餐厨用具产品技改项目。
企业目前建成生产规模为年产440万件竹木餐厨用具产品,正在排污许可证申领中。
对比原环评审批存在部分调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①建设的生产规模与环评一致。
②建设内容生产设备与环评一致。
③平面布局与环评一致。
④污染防治措施中木工粉尘废气经1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变为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根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工艺由“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为“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其他废气处理建设情况和废水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⑤涂装废气处理设施中较环评少催化燃烧装置,因此固废实际较环评少废催化剂,其他实际固废种类与环评一致
对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企业废气处理设施调整后,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原环评审批范围内。
综上,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变动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前后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分析结论与环评一致。
本项目性质、建设规模、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环境保护措施中木工粉尘废气经1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排气筒排放变为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3根排气筒排放。涂装废气处理设施工艺由“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变为“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调整后污染物种类未发生变化,污染物排放量不变,“三废 ”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因此原环评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不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仍符合原环评结论。
三、公示网址
******公司 http://www.****.com/(链接: https://pan.**.com/s/1Z41MEZUyy_63gssB5ycirA 提取码: 0110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3日。如对该项目变动事宜有异议的,请在2026年9月3日前以书面或****生态环境局****分局反馈。
四、联系方式:
****环境局**分局 地址:**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