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 | |
| **** | 发布日期:2026-09-04 16:4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6-09-04 | ||
| ****关于S63**至**高速公路**段跨新澥河、新集灌渠、三道渠、鱼米沟、裆连沟等5座桥梁涉河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
怀水许可〔2026〕13号
**省****公司:
贵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S63**至**高速公路**段跨新澥河、新集灌渠、三道渠、鱼米沟、裆连沟等5座桥梁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以及《**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水河湖〔2023〕120号)等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9月4日至2029年9月3日。
一、基本同意S63**至**高速公路**段跨新澥河、新集灌渠、三道渠、鱼米沟、裆连沟等5座桥梁(以下简称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一)新澥河中桥
拟建新澥河中桥位于**市**县陈集乡陆庄东北侧600m,距上游G3京台高速约3.66km。桥梁全长76m,桥梁全宽26.5m,全桥共1联(20+30+20)m;1~2#桥墩直径采用1.6m。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夹角75°,桥墩顺水流分布;桥梁与河道两岸立交布置,右岸岸顶高程23.20m,梁底最低高程25.01m,最小净空为1.81m,左岸岸顶高程23.30m,梁底最低高程24.89m,最小净空为1.59m。建设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控制中心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为:
新澥河中桥桥梁控制点坐标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117度) | ||
| X | Y | ||
| 主线 | 1#桥墩 | ****301.8489 | 502711.8397 |
| 2#桥墩 | ****273.1149 | 502703.2166 | |
(二)K11+928.500跨S419大桥
拟建K11+928.500跨S419大桥(跨新集灌渠)位于**市**县淝南乡看瞳村南侧470m。桥梁全长721m,桥面全宽26.5m,全桥左右幅各6联(27跨);18~19#桥墩采用采用1.8m柱式墩+2.0m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夹角43°;桥梁与河道两岸立交布置,右岸岸顶高程23.78m,梁底最低高程29.38m,最小净空为5.60m,左岸岸顶高程23.70m,梁底最低高程29.54m,最小净空为5.84m。建设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控制中心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为:
K11+928.500跨S419大桥桥梁控制点坐标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117度) | |||
| X | Y | |||
| 主线 | 18#桥墩 | 左幅 | ****845.4494 | 501433.6486 |
| 右幅 | ****860.8267 | 501420.3116 | ||
| 19#桥墩 | 左幅 | ****805.5877 | 501433.0560 | |
| 右幅 | ****820.7989 | 501419.5914 | ||
(三)三道渠中桥
拟建三道渠中桥位于**市**县淝南乡常青南侧310m,距上游新山河村约2.0km。桥梁全长96m,桥梁全宽26.5m,全桥共1联(20+2×25+20)m;1~3#桥墩采用1.3m柱式墩+1.5m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夹角50°,桥墩顺水流分布;桥梁与河道两岸立交布置,两岸岸顶高程23.30m,左岸梁底最低高程26.57m,最小净空为3.27m,右岸梁底最低高程26.39m,最小净空为3.09m。建设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控制中心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为:
三道渠中桥桥梁控制点坐标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117度) | ||
| X | Y | ||
| 主线 | 1#桥墩 | ****179.9879 | 501330.1792 |
| 2#桥墩 | ****156.1476 | 501337.7052 | |
| 3#桥墩 | ****132.3073 | 501345.2311 | |
(四)K31+371.500跨X106大桥
拟建K31+371.500跨X106大桥(跨鱼米沟)位于**市**县河溜镇马田庄北侧约600m,距北侧G329明毫路约1.70km。桥梁全长281m,桥梁全宽26.5m,全桥共2联(11跨);3~4#桥墩采用1.3m柱式墩+1.5m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夹角约90°,桥墩顺水流分布;桥梁与河道两岸立交布置,两岸岸顶高程22.90m,左岸梁底最低高程28.69m,最小净空5.79m,右岸梁底最低高程28.74m,最小净空5.84m。建设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控制中心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为:
K31+371.500跨X106大桥桥梁控制点坐标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117度) | ||
| X | Y | ||
| 主线 | 3#桥墩 | ****985.6020 | 501639.7632 |
| 4#桥墩 | ****961.7942 | 501632.0860 | |
(五)裆连沟大桥
拟建裆连沟大桥位于**市怀****卫生院西侧约860m,距下游朱町干渠约750m。桥梁全长131m,桥梁全宽26.5m,全桥共1联5×25m;1~4#桥墩采用1.3m柱式墩+1.5m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夹角50°,桥墩顺水流分布;桥梁与河道两岸立交布置,右岸岸顶高程19.15m,梁底最低高程24.23m,最小净空5.08m,左岸岸顶高程18.50m,梁底最低高程24.44m,最小净空5.94m。建设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控制中心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度)为:
裆连沟大桥桥梁控制点坐标表
| 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编号 | 桥墩中心控制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117度) | ||
| X | Y | ||
| 主线 | 2#桥墩 | ****926.6056 | 498283.9780 |
| 3#桥墩 | ****901.8301 | 498280.6355 | |
| 4#桥墩 | ****877.0698 | 498277.1823 | |
| 5#桥台 | ****852.3251 | 498273.6182 | |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行洪断面补偿及基础防护等影响处理工程进行专项设计和施工,落实专项经费,并与本工程同步实施。
三、项目建设须按照批复文件批准的桥梁等意见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河湖管理范围内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其它设施。项目部、拌合站、料场等施工临时设施及施工生活和居住场地严禁布置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汛期及项目完工后,你单位须及时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弃土等,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湖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湖行洪通道畅通。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不得影响河湖相关区域管理日常工作。
四、按照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许可文件、施工安排(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占地及防汛措施)等资料报送我局核备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
五、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更改,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部位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其他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度汛预案,于汛前报******水利局案。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损毁损坏水利工程设施。汛期及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公司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水直接排放。
六、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应无条件服从河湖相关规划及防汛抢险和河道规划治理需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并承担拆迁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该项目建设影响河湖的维修、管理、防汛任务,在****公司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项目运行管理单位负责,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我局等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七、你公司应与我局签订相关协议,承诺承担现场清理复原及相关安全责任,项目建设中无条件接受我局的监管,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对因项目建设及运行造成护坡、防护林木等水利工程及其设施损毁的,应按原标准恢复或补偿。
八、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国土、环境保护等行政许可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进一步优化相关施工工艺,减少对河湖的影响。
十、项目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加强工程的自身安全保护,在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十一、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二、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你公司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水利局****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