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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工程(标段(包)编号:****)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第三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工程于2026年8月25日在**省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招标信息发布后潜在投标人提出下列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办法四)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中的类似项目业绩。请问这个项目经理的类似业绩的时间是以什么时间为准,是合同签订时间,还是竣工验收时间标书代写
回复:1: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时间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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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