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畲乡之窗“畲乡晒秋节”活动服务采购项目验收及付款标准的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现就****项目编号****年畲乡之窗“畲乡晒秋节”活动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验收及付款标准予以补充,并对部分投标人提出的相关询问,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原采购文件有关规定,作如下统一明确及以下补充说明:标书代写
一、补充事项对照表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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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询价文件-《一、采购询价公告》-“二、项目概况”-“质量要求” |
2026年9月15日(进场布置)至2026年11月15日(撤场完成),共计62天。其中活动正式运营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1月10日,共计52天。 |
在原基础上新增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活动及长尾效应期间,乙方(中标人)须保证为甲方(采购人)新增不少于1500人的有效购票游客。游客量统计期间包括活动期间与长尾效应期间:活动期间以原招标文件界定为准;长尾效应期为活动结束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1 |
采购询价文件-《二、供应商须知》-表行10“付款方式”栏 |
在活动结束后15天内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确认,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乙方提供相应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 |
更正为此文件补充明确: (1)第一笔: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布景,布景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2)第二笔:截至中期考核节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达到或超过800人的,经双方核定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尾款:截至最终考核节点,累计新增有效购票游客达到或超过1500人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30%尾款;不足1500人的,尾款不予支付。 (4)中期考核节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经核定(含视为认可)不足800人的,合同于核**果作出之日终止,甲方应将终止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合同终止后,甲方不予支付第二笔款项及尾款,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或补偿,已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即为甲方对乙方布景、活动服务及已履行全部工作的全部结算。 5.验收安排: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的验收,系对乙方布景及活动服务的阶段验收,不构成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指标的最终验收;该指标的验收与考核按本补充文件载明的考核节点及方式执行。原招标文件(含附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其中:中期考核节点为2026年10月31日,最终考核节点为2026年12月31日。 |
| 3 |
采购询价文件-《四、响应文件格式》标书代写 |
4.营业执照(复印件)。 |
更正为: 4.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新增: 5.补充文件确认函(详见附件5)。 |
二、补充事项说明
针对部分投标人提出的验收标准相关询问及原招标文件未尽事项,现统一补充、明确如下:
1.验收标准:活动及长尾效应期间,乙方(中标人)须保证为甲方(采购人)新增不少于1500人的有效购票游客。游客量统计期间包括活动期间与长尾效应期间:活动期间以原招标文件界定为准;长尾效应期为活动结束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有效购票游客的定义与增量核算:
(1)“有效购票游客”指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景区婚嫁、篝火演出、漂流三类票种并实际入园的游客,不含免票、赠票、工作票等入园人员。
(2)增量核算公式:新增人数=统计期间甲方票务系统记载的有效购票游客数-基准值;基准值为2024年、2025年同期(与上述统计期间相对应的日历期间)票务系统记载游客量的平均值。实际数未超过基准值的,增量按零计算。
(3)考核节点:中期考核节点为2026年10月31日,最终考核节点为2026年12月31日。
3.考核方式:按付款阶段以甲方票务系统数据为准,由双方共同核定新增有效游客人数。甲方应于每一考核节点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导出并提供相应期间票务数据,双方应于收到数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书面确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核对的,视为认可甲方提供的数据。对数据有异议的,任一方可提请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审计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付款条件:
(1)第一笔: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布景,布景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2)第二笔:截至中期考核节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达到或超过800人的,经双方核定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3)尾款:截至最终考核节点,累计新增有效购票游客达到或超过1500人的,甲方于收到乙方开具的合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30%尾款;不足1500人的,尾款不予支付。
(4)中期考核节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经核定(含视为认可)不足800人的,合同于核**果作出之日终止,甲方应将终止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合同终止后,甲方不予支付第二笔款项及尾款,亦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款项或补偿,已支付的第一笔款项即为甲方对乙方布景、活动服务及已履行全部工作的全部结算。
5.验收安排: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规定的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的验收,系对乙方布景及活动服务的阶段验收,不构成对新增有效购票游客指标的最终验收;该指标的验收与考核按本补充文件载明的考核节点及方式执行。原招标文件(含附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乙方向甲方输送客源的承诺构成本项目合同义务的一部分,按本补充文件载明的标准进行验收与考核;乙方不另行享受景区退票保证及宣传费用奖励。
2.甲方提供的票务核对数据仅用于本项目考核,乙方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泄露游客个人信息。
3.因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调整致使考核指标无法实现的,双方应按实际影响程度协商调整考核指标或考核期间。
4.本补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采购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5.投标人应以补充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收到本补充文件后,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将签章后的回执确认函(附件)送达采购人。标书代写
采购人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87****0213
采购人:****
日期:2026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