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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
| 项目名称: | ********电厂二期1×35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1×1088.3t/h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循环流化床直流锅炉+1×350MW抽凝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燃料输送、燃料储存、除灰渣设施,烟气环保处理措施(低氮燃烧+SNCR+SCR 脱硝、一级静电预除尘+超净布袋除尘、炉内添加石灰石粉+炉外半干脱硫)。年发电量14.0亿kWh/a,年供热量409万GJ/a。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须同步完成全负荷脱硝改造。运行期锅炉烟气采用炉内添加石灰石粉+炉外半干法脱硫、预静电除尘+布袋除尘、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处理后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限值要求;氨逃逸须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相关要求。石灰石粉仓、生石灰仓、灰库、渣库等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煤棚、输煤系统全封闭管理,并配套喷淋及除尘设施;转运站、碎煤楼经烧结板除尘后排放;厂区内设置洗车平台,并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地面。厂界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清洁运输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须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进一步优化废水回用环节和排放去向。输煤系统含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部分循环冷却排污水和化水车间浓盐水进入**的高盐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塔补水,锅炉排污水进入现有工程工业废水处理间处理后与剩余循环冷却排污水回用于洗车、除尘等。含油废水、洗车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煤矿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外排。高盐水处理系统产****煤矿MVR处理系统。 3.有效预防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进一步强化生产车间、废水管道、罐区、危废暂存间等场所的防渗措施,切断对地下水可能的污染途径。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有效。强化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4.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锅炉灰渣存储于封闭的灰仓和渣仓,脱硫石膏存储于封闭的石膏库,外售综合利用,综合利用单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污泥、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布袋须进行危废鉴别,鉴别结果出具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项目不设永久性灰渣场,灰渣立足于综合利用,利用不畅时应妥善贮存,不得违规贮存、转移、倾倒。 5.加强噪声全过程防控。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同时,吹管、锅炉排气应采取降噪措施,吹管期间应公告周围居民,防止噪声扰民。厂界环境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若特殊原因需要开展夜间施工,须依法取得同意后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