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HYSJSG-1标段软基处理检测劳务服务(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HYSJSG-1标段软基处理检测劳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HYSJSG-1标段起于****区奓山街道**村(K911+300~K939+906段),对接**西枢纽互通,经过**市**区,**市**市,**市,止于**市**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孝洪高速交叉),里程长度约为 53.6 公里,本项目按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 120 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对原有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整幅路基宽度 42 米。改扩建后共设置桥梁 16704.4 米/148 座,设置枢纽互通 2 处、一般互通 3 处,匝道收费站 4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 1 处、路政大队 1 处。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沪渝高速公路**至**段改扩建工程HYSJSG-1标K911+300~K939+906段,路线长度28.6km。软基处理检测服务内容: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预制固化土桩、位移桩的钻芯检测、标准贯入检测;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预制固化土桩、位移桩的单桩承载力检测、复合承载力检测。软基预应力管桩单桩承载力检测;软基预应力管桩低应变检测。本项目具体检测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不含税)。
2.5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到达项目指定地点,服务期为12个月。
2.6服务地点:**省内,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及项目业主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9日24时00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隆祥街1号
联系人:陈雪芹
电话:186****4903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王明明、桂卓潇
电话:027-****8356
监管部门:公司党支部
地址:**省**市**区隆祥街1号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80****8911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注: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且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扫描件。
| 企业业绩要求 |
| 投标人近 5 年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业绩或高速公路工程检测劳务项目业绩或高速公路工程勘察劳务业绩。 |
注:
1、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公司****公司,****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公司****公司,其****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合同内容应能够反映合同签订时间及关键内容。如提供的合同内容无法反映合同签订时间或关键内容的,可由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近5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 企业信誉要求 |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三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按要求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的,视为满足本项信誉最低要求,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