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9月 07日至 2026年09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华梦街6****中心5号楼4楼402,邮编:510000
联系电话:020-****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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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榄核镇民生路167号之三105、108之二101、之一302;******区榄核镇民生路167号之三105、108之二101、之一302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改扩建,建设“****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以下简称“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053.54平方米,建筑面积2053.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消原有水箱主体、美容器材外壳、蚊帐转接头的生产,调整产品类型,新增家电塑料外壳、汽车塑料配件、医疗辅助设备外壳、化妆品容器塑料配件、母婴产品塑料配件以及模具的加工生产,年产家电塑料外壳(ABS材质)120吨、汽车塑料配件(ABS材质)120吨、医疗辅助设备外壳(PC材质)120吨、化妆品容器塑料配件(PS材质)120吨、母婴产品塑料配件(PP材质)100吨,合计年产塑料制品580吨;年产模具300套。改扩建后全厂占地面积2853.54平方米,建筑面积2853.54平方米。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火花加工产生的油雾经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投料、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机加工、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后,于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