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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
项目的通知
****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都农发〔2026〕88号)文件要求,我县2026年计划发展青贮全株玉米等优质牧草面积0.62万亩,收贮饲草料1.86万吨。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请各乡(镇)积极动员辖区内符合项目申报的主体申报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乡(镇)辖区****养殖场户、企业、农民**社以及专业青贮饲草料收贮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养殖规模参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即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规模标准界定(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绵羊、山羊年出栏200只以上)。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主体须持有效的工商登记,为明确法人责任的主体。
(二)申报主体具有青贮饲草料收贮加工条件、青贮饲草料消纳能力,配套饲草料加工机械、青贮池等青贮设备设施。
三、实施内容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6年优质饲草料收贮补贴,具体覆盖范围包括:全株青贮玉米、甜高粱、优质牧草、桑枝、甘蔗尾梢,以及粮食作物秸秆与优质饲草混贮利用的相关收贮环节。
四、项目申报程序
****养殖场(户)、******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请于9月20日****人民政府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1.《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建设申报表》(附件2);2.****村委会出具);3.工商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公司或**社提供);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收贮机械、加工场地等现场照片及场地租用协议。
****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后,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农业农村局畜牧站。
五、请各乡(镇)填报《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6年9月3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和电****农业农村局畜牧站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8-****156。
附件:1.****关于印发《2026年国
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都
农发〔2026〕88号)
2.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建设申报表
3.2026年国家“粮改饲”(都安县)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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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