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农办发〔2025〕96 号)、****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农办发〔2026〕22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26〕13号)及****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农发〔2026〕17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遴选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
2026年省农业农村厅分配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200人。
其中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训班1期50人,重要农产品(水果)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1期50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班1期50人。拟遴选4家培训机构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高素质农民技术培训、学员安全管理、系统录入、后续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实训观摩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评审组织
成立**县高素质农民****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成员
评审工作组:****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股、办公室、计财股、法规股、人事股负责人。
监督工作组:****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遴选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机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登记或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开设与培训主题相关的专业课程或者有与培训主题相关的办学许可核定的职业(工种),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及失信记录。
2. 基础条件:有固定的教学办公场所,配备与培育主题相关的完备教学设施设备,满足100名学员集中授课、实践教学、学员食宿所需的教学设备、食堂、宿舍和实践设备。
3. 师资队伍:能配备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管理团队和师资队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管理团队分工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财务人员、班级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4. 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
5.财务管理:能够开具财政、税务部门申领的正规票据。
6. 后续跟踪服务能力:具备基本的后续跟踪服务意识和初步方案,承诺为学员提供一定期限的技术咨询、信息推送等基础服务。
7. 入库要求: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http://www.****.cn)培育机构库且有意愿参与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学校、涉农高等院校、中等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均可参加遴选。优先选用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来承担本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8. 一票否决:近三年内培育机构有出现过以下情形的,不得承担本年度培育任务。培育机构申报条件和培育过程弄虚作假的;私自分包、转包培育任务的;超出培育完成期限时间1个月仍未能完成任务的;培育资金使用严重违规或违反合同协议的,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行为的;培育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9.委托管理: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培育机构对培育效果负最终责任。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遴选公告、方案及附件(含评分表),明确申报条件、程序、时间、材料要求等。
(二)机构申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电子版至指定地址(****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股,塔峰镇湘粤路163号)。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法人登记证书、师资队伍清单及证明材料、****基地证明材料、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后续跟踪服务计划等资料。
(三)资格初审。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基本条件符合性审查,重点核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材料不全的,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通过初审的****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专家评审。评审小组依据《**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表》(附件附后),结合申报材料、考察情况,对参选机构进行独立量化评分。农村社会事业与乡村建设股工作人****小组成员的评分,按总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形成培训机构遴选初步建议名单,提交农业农村局党组审议确定。
(五)结果公示。入选培训机构名单经局党组会研****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
(六)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培育机构正式签订《**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培育任务目标、专业方向、人数要求、质量标准、资金管理与支付方式、绩效评估等条款。
五、有关要求
1、请有申报意向的培训机构于2026年9月11日18:00前,按要求准备6套纸质申报材料及PPT(电子版),送至****农民教育培训股411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接受任何申报材料。
2、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不良信誉,三年内不得承担**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联系人:唐振林、董顺萍
联系电话:0746-****801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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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