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9-04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6-09-17 |
| 是否国资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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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中心****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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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小姐 020-****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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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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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不允许线上报名,请咨询工作人员进行报名。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标的名称 |
**市**县神泉**50.8m钓具渔船(船名:粤**渔21166) |
| 项目编号 |
**** |
| 租金底价 |
¥52.5万元/年 |
| 信息公告起始日 |
2026-09-04 |
| 项目基本信息 |
1.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县神泉**50.8m钓具渔船(船名:粤**渔21166),50.8m钢质钓具渔船,船长44.95米、型宽8m、型深4m,排水量838.2t,船舶类型为竿钓渔船,航区远海,人员定额26人。 2.船籍港为**靖海,作业海域属国内远海航区。已办理渔船四证,具备投入运营条件。租赁用途仅限于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从事规范生产作业和从事合法的营运活动。 |
| 拟出租期限 |
5年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 出租面积 |
/ |
| 权属人 |
**** |
| 出租形式 |
整体出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期**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协议成交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出租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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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24MACN8EX4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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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张俊鹏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注册地 |
**县靖海镇靖电大道16号1栋四楼401号房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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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需不低于(含)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具有渔业生产捕捞资质或拥有三年以上经营大型渔船相关经验:具有渔业生产捕捞资质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捕捞资质复印件;拥有三年以上经营大型渔船相关经验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其拥有三年以上经营大型渔船相关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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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租赁合同文本,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租赁合同文本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4.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向出租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万元/艘。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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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执行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从事规范生产作业和从事合法的营运活动。 3.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本项目租赁期限为5年,免租期限为(含)40日,最终以双方协商确**果为准。 5.其他情况详见**市立恒不动产房****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汕立恒评报字[2025]第051号)等相关文件。 6.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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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交易保证金自出租方收讫之日转为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款项,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相关款项的,由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自行向出租方交纳。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信息公告期后,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的,即为本项目合格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出租方自行决定,若意向承租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 4.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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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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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万元) |
10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事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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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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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账户名称:****中心****公司 账号:120********0001 开户行:****分行**锦城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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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林小姐 |
| 联系电话 |
020-****0228 |
| 地址 |
**市**区天**路28****广场中座七****交易中心) |
|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