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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官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O)澄清答疑公告(三)
各潜在投标人:
**省**市**官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O)(项目编号:****) 澄清答疑如下:
问1:招标文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4)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设计业绩有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提供。该描述是否有误
答:原招标文件P29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第2项“2.投标人施工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第(4)目内容更正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人施工业绩由联合体中施工任务承担方提供”。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调整为2026年9月22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科技园 8 号楼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557-****03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邢超
电 话:159****9779
电子邮件:****@163.com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