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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已受****中学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自然**部令第16号)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 ****中学 | **二中**校区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小学用地) | 基于CGCS2000坐标为61982.485平方米(基于XM92坐标为61969.072平方米) | 小于等于1.23 | **区 | 均为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6年9月14****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市**区诚毅大街7号7层;电话:0592-****906;传真:059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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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