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配套电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9-08 09:30:00,更正为:2026-09-21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9-08 09:30:00,更正为:2026-09-21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市**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更正为:(联络地址)**市**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0830-****134,更正为:0830-****186。
1、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1.10.联系方式:地址: **市**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联系人:贾先生、联系电话:0830-****134”
现更正为:“ 地址:(联络地址)**市**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830-****186”。
2、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履约保证金★:4.如采用其他方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投标人中标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开具履约保证金缴款通知书,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前持缴款通知书将履约保****财政局账户。请在转账单备注栏处注明:****医院 xx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xx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
3、原采购文件内容:“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服务要求”中“序号4: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电视机定制系统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制作,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经采购人确认后5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现场安装,安装材料及减振基础由中标人负责(含壁挂安装材料)。”。
现更正为: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3天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电视机定制系统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制作,设备安装材料由中标人负责(含壁挂安装材料)。
4、原招标公告内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2026年09月21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4日
无
名称:****
地址:(联络地址)**市**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6栋信息楼210
联系方式:083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佳乐****中心)7号楼1303号
联系方式:183****968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3****9687
****
2026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