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规科技大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重新招标)答疑纪要(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福规科技大厦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且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该业绩是否满足上述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得分要求
答:满足。
问题2、关于定标方案中要求:二级资质对应的注册人员要求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但是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只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建议调整二级资质对应的注册人员要求即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627页“注(2)”中:“若其他资质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对注册人员要求标准与建市〔2014〕159号文、建市〔2010〕210号、建市〔2007〕72号文规定标准不一致的,从其规定,且投标人应在本声明函后面附上对应资质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扫描件(或该资质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的官网上的政策文件网页截图);若未提供,则以建市〔2014〕159号文、建市〔2010〕210号、建市〔2007〕72号文规定的注册人员标准为准”
问题3、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要求,只有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那就说明二级资质所对应的注册人员要求只需满足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请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是否可以作为满足二级资质标准的注册人员要求的证明材料,请具体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详见问题2答复。
问题4、定标方案中“①提供投标人拟委派的质量员、安全员社保缴费证明,其中两人及以上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②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中有3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有5人及以上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请问此处的“工程类职称”是否对具体专业方向有明确要求
答:此处的“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不考核职称专业。
问题5、问(1):定标方案“③拟派出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0.5分,具有土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请问1.注册造价师无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是否无需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中体现是否只需在定标方案中提供注册造价师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即可问(2):提供的注册造价师是否必须为拟派本项目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一员具有注册造价师
答:(1)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明材料仅需在定标材料中提交;(2)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表中任意一人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即可。
问题6、联合体家数是否有要求联合体投标,定标阶段业绩是否可以牵头人业绩+成员业绩一起计算项目经理可以由联合体成员派出吗
答:(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定标阶段业绩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且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人员。
二、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本答疑纪要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cn)、**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