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6-09-04 17:46 |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二期)第二标段恢复招标活动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二期)
2. 招标编号:商工程〔2026〕076号;采购编号:虞财采招2026-27
3. 项目代码:****
4.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5. 最高投标限价:第二标段(站集镇供水管道改造)****5900.00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6年7月2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三、其他内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我单位于2026年8月10日收到相关投标人提交的异议函,对本标段中标人相关事项提出异议。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异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自2026年8月13日起暂停本标段招标投标活动,暂停期间,****水利局监督,确保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结果公正透明。
经全面核查、审慎论证,投标人所提异议事项不成立。招标人已依法向异议人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并将本次异议核查及处****水利局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异议人在收到异议答复后10日法定投诉期限内,未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提起投诉,本次异议事项已全部办结,项目暂停事由完全消除。
现依法恢复本标段招投标活动,自2026年9月4日起恢复本标段招标投标工作,后续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正常开展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等后续程序。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相关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投标事项存有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提出;对答复不服的,可依法向行政监督单位提起投诉。
线上异议、投诉操作流程详见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胜利路东段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70-****0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郑****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156****9709
监督单位:****水利局
地 址:**省**市**县**镇胜利路东段
电 话:135****1081
发布人:****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