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9-04
关于拟对年产600万双鞋底、2400吨PVC改性材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6年9月4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600万双鞋底、2400吨PVC改性材料技改项目 | **市大溪镇五兴路101弄22号(****4楼、6楼) | **** | ****成立于2025年7月,位于**市大溪镇五兴路101弄22号,现企业计划投资430万元,购置拌料机、注塑机、破碎机、喷漆流水线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600万双鞋底、2400吨PVC改性材料技改项目。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工程处理达标后外排。 废气:PVC改性材料生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4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4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涂装废气(其中喷漆废气先经滤棉去除漆雾)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24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5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