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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自然资审〔2026〕126号
****规划局****分局:
你****经济开发区TG-2025-002号宗海用海预审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经济开发区9号路东段与通港大道交叉口北侧。主要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临港****服务区、生产维保车间及公用配套工程等。该宗用海符合自然**要素保障有关规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我厅原则同意用海选址、用海方式、面积和用途。
二、该宗海申请用海面积1.0913公顷,用海类型为**用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所在海域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请认真做好处置工作,涉及违法违规用海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查处到位、问责到位。工程建设需严格控制用海规模,节约集约利用海域。
三、用海预审意见有效期限为二年。有效期内,如拟使用海域面积、位置、用海方式和用途发生改变,应向我厅重新提出海域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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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