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色天丝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20#标准厂房四、21#宿舍楼、22#业务用房工程 | GKZB202********0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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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丝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20#标准厂房四、21#宿舍楼、22#业务用房工程澄清公告(三)(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国色天丝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20#标准厂房四、21#宿舍楼、22#业务用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内容:
(一)原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有误,现重新发布,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文本,以最新发布的为准,投标单位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现澄清为:“1.6 本工程暂列金额共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元,作为招标时尚未能确定或详细说明的工程、服务和工程实施中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等所预留的费用。”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中“(6)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及价格来源:详见招标控制价说明。”现澄清为“(6)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及价格来源:详见最高投标限价。”
(四)因最高投标限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故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进行变更,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时30分,现澄清为:2026年9月2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与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澄清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cggzy/)、**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c.****.com/index)(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庆远镇**大道与中安路交汇处(安泰园小区4幢1单元2****商铺)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78-****1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路47号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778-****33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联系电话:0778-****429
交易服务单位:****交易中心
交易受理科联系电话:0778-****718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4日